孫越叔叔的愛情故事/撰文:孫越

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,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:
「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,高梁高,流水長,一年的四季不一樣。」

在軍中的劇隊,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 ── 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。
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,我們戀愛了。
一年,兩年,直到六年多之後,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,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。

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,政府規定,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,不得超過四桌,否則主管記過。
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,同事們突發奇想,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,
非但不違反規定,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。於是結婚當晚,大家都飽足而歸。

有人說:「婚姻是戀愛的墳墓」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。
看看時下,媒體常常報導: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,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。
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,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。
貧困時如此,小康亦復這般。

孩子的出生,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。
當然,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。
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,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。
我和孫媽媽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,
在眾多的話中,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。
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。

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,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。
步入婚姻以後,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,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。
在「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」這本書中寫著:
「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,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」
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,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,
著實讓我工作、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,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。

過去的我,身體不好,常常在病中,是她,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。
對孩子的教導上,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。
在角色的扮演上,她是嚴母,我是慈父。
因此,孩子有什麼問題,第一個知道的是我,
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,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。

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,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。
我常想,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,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。
而人之所以為人,應當更有所望。
有天夜裡,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,我說:
「我們夫妻如此相愛,令許多朋友羨慕。但是,總有一天,會有一個先走吧!」
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:「要走我先走。」她的語氣肯定。
我問她為什麼?
她接著就說:
「你比我堅強,要是我先走了,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。
 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,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,
 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。」
我趕緊接著說:「誰先誰後,不是妳決定的,那是上帝事。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?」
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:
「孫越,要是你先走了,我會每天哭,我要以淚洗面。
 要是你先走了,我會每天不吃飯,因為我食不下嚥。
 要是你先走了,我會每天不出門,我要足不出戶。要是你先走了,我會.....」
我趕快搶著說:「算啦!還是妳先走吧!」
你們不要笑,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,說明她比我脆弱。

夫妻是一輩子的事。
如今,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。
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,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,
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,讓我們凡事謝恩、凡事禱告。
真對不起,在你倆的新婚之際,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。

請允許我再說一次:夫妻是一輩子的事。愛就是一種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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